356、这代人呀(77)一更(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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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没想到这种证词无法取信于人的。

    故意诬陷他人,这是要负刑事责任的。

    事到了这个程度,也都傻眼了。她们坚称她们没有故意陷害,若是不被诱导,她们也不会那么无聊。

    可事实就是,你们递交给有关部门的证词,写着都是你们亲眼所见。明明没见,却在其中说了假话,法律是儿戏吗?

    于是,这些伪造证词的一方面得应诉,一方面也起诉佟谣。说是此人有诱导怂恿的行为。

    这案子断断续续的,随着网络的酝酿和各大媒体的报道,已经闹到了人尽皆知的程度。有人认为不该揪着不放,还都是孩子,给点教训就行了。有人却认为这是没死人,要是死了人这算谁的过错?就该叫这些年轻人知道害怕,知道冷静。

    这案子断断续续的,直到开年三月份的时候才结束。

    三个保安给判了一年半,十一个打人的学生,在赔偿医药费精神损失费等费用之外,因故意伤人,被判了半年。伪造证据,炮制证词的七人,对方的律师想给定性成错告,这错告只要负担民事责任,可是法院没那么判,依旧定性为诬告,判了三个月。

    除了这些之外,从学校到各方的赔偿金,算下来有十七万六千多。大头是学校赔偿的,保安的行为学校得负责。

    学校也没在这个上面争执,赔就赔了,只想快点叫这事过去,消除影响。

    至于佟谣告蒋林,同宿舍的同学又告佟谣这些官司会怎么样,这就不是四爷该管的了。

    这个官司以落定,四爷被多家媒体找上门,多是法治节目。四爷只接受了两档的节目,一个是y视法治频道的,一个是安娜主持的本省卫视的一个法治节目。说的都是这个案子。这个案子太典型,尤其是在网络慢慢兴起,言论好似更不用负责的情况下,这个案子尤其有借鉴意义。

    这里面哪个是坏人?

    都说不上是坏人!

    可结果却是有人为此付出了相当大的代价。

    这是个不管输赢,都叫人欢喜不起来的案子。引发了一些列的思考,短时间之内都无法消除。

    贺云庭带着女友来致谢,怪不好意思的。他女友坚持要给律师费,“这一码是一码。”

    放下了两万块钱,这是四爷忙活了好几个月挣的。当然是作为律师以来,挣的第一笔钱。

    可也因为这个官司,叫四爷迅速崭露头角。光是熟人推荐过来的,就把律所的三个萌新律师给忙的够呛。

    可再忙,有件事也必须得办了。

    因为金豆豆在这一年的春天,就整三岁了。小区里三岁的小孩都送去幼儿园了。四爷和桐桐的打算呢,是说再等上一年,孩子四岁了再去也行。不是非这么小就去的。

    结果是孩子不乐意。

    幼儿园就在小区里,学费相当高,但设施是真好。跟小区的花园紧挨着,围墙只是那种白色的木栅栏的。里面各种孩子玩的东西都有,别的小孩在里面被老师带着做游戏,金豆豆老想去。一出去就往那边跑,然后可怜巴巴的朝里面望。

    然后这一天,猛不丁的问了她爸一句:“咱家没有钱叫我上学吗?”

    啥?

    四爷以为幻听了?

    金豆豆又问了一句:“咱家没有钱了吗?”

    “有啊?”

    “那你嫌弃我是女孩,不叫我上学吗?”

    这都什么跟什么呀?

    林雨桐在边上正给她拧水壶呢,一听就笑,“方姐在家干活开着电视……”就爱看什么变形记一类的,农村孩子没钱念书,重男轻女云云的。她还给听进去了。

    她就哄孩子,“不是!是你年纪不到。你太小了,明年这个时候再送你……”

    “骗人!”她坐在给她准备的小马扎上,调整到一个很严肃的坐姿,再配上一个严肃的表情,“妈妈在撒谎。蛋蛋都去玩二楼,蛋蛋的妈妈说我是姐姐……”说着话,一双眼睛一眨不眨的对着你的眼睛。

    林雨桐就戳了戳四爷,“你不觉得这个姿态熟悉?”

    是啊!就是瞧着熟悉!像谁呢?

    林雨桐想起来了,“你上法治节目,是不是就是这个样子?”

    四爷:“……”

    林雨桐就笑,还别说,学到了几分精髓!

    作者有话要说:稍后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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