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第一百零四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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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肖嘉树为了多与季冕相处一会儿,吃完饭绝口不提回酒店的事,而是拿出剧本准备深入探讨探讨。季冕也当做全然不知道他的小心思,只笑眯眯地听他说话。

    《一路狂奔》的剧情其实很简单,说的是一名华国富二代跑去美国逍遥,不料竟遭遇了绑架,所幸最后被保镖救了。二人原本以为这只是单纯的勒索钱财,却发现其中一名绑架犯竟然能把音频做成非常高端的病毒发送给富二代的父亲,以此干扰他的正常生活,这显然不是一个挣扎在社会底层的,没受过多少教育的街头混混能拥有的能力。

    富二代的保镖原本是做特警的,三年前在追查一个人蛇集团的过程中不小心害死了两名卧底,而任务也失败了,最后被警队除名。他的犯罪嗅觉十分灵敏,立刻就察觉这其中存在很大疑点,于是给当地警方提出建议,让他们深入调查一下。做完笔录后二人回到酒店,发现富二代的房间被不明人士闯入并翻得一团乱,尤其是电脑、手机、平板等电子产品。闯入者似乎在寻找什么东西,这显然不正常。

    在保镖地追问下,富二代才想起来,自己在被绑架之前曾见过一位华裔女性,她混入他举办的狂欢派对,并交给他一张芯片,反复言明这是韩冬的东西,让他一定记得转交。富二代当时喝得酩酊大醉,随手就把芯片扔在酒的厕所里,未曾带回酒店,也未曾带在身上。追杀而来的犯罪分子却误以为东西一定在他手里,于是将他绑架了。

    韩冬想不出自己在美国有什么熟人,但富二代在狂欢派对上拍了很多照片和视频,找出来让他辨认,他才发现该华裔女性竟然是三年前被他害死的两名卧底中的一个。他深感此事大有蹊跷,应该与三年前的那桩案子有关,立刻就让富二代带他去那间酒寻找芯片,与此同时,犯罪分子也在寻找这样东西,双方你争我夺,你追我赶,故事就此展开。

    肖嘉树扮演的富二代徐天佑是个贪生怕死,却也心怀正义的年轻人,关键时刻还能爆发出非凡的勇气,人设非常讨喜。而季冕扮演的丁劲松只是一个配角,但这个配角拥有刁炸天的身份。他是美国最大的华人帮派的首领,在黑道上的影响力非比寻常,同时还是个基佬,不喜欢美女,只喜欢骚浪的小鲜肉。

    你想想,仅凭两个人的力量,而且还是外籍华人,如何斗得过在美国拥有相当实力的人蛇集团?于是编剧就给两人加了丁劲松这样一根金手指。

    丁劲松看上了长相“美艳”的富二代,总会在关键时刻帮富二代摆平麻烦,两人一个追一个逃,故事情节非常搞笑。到最后,当富二代和保镖快被人蛇集团首领杀害时,也是他及时出现扭转了局面。

    肖嘉树趴在床上,一边翻看剧本一边啧啧称奇,“季哥,你好像从来没演过类似的角色,又是基佬又是黑帮首领,会不会有损你的形象啊?”

    季冕拍拍他挺翘的屁股,轻笑道,“我对自己的定位也是一个演员,不会为了营造良好的形象就去挑剔剧本,挑剔角色。”末了附在恋人耳边低语,“再说了,正是因为喜欢这个角色的设定,我才会接拍这部戏。无论是在现实中还是电影里,我都想守护你。”

    肖嘉树扭头看他,眼睛湿漉漉的。季哥怎么能这么会说甜言蜜语啊?他的心脏都快受不了了。他立刻爬起来,扑到季冕身上反复亲他,从嘴唇亲到脸颊,又从脸颊亲到额头,然后顺着鼻梁、下巴一直亲到脖子和锁骨,把季冕弄得浑身都是口水。

    他第一次谈恋爱,根本不知道该怎样讨好人,爱意涌上来了就是一通乱蹭乱亲,像一只小狗。他坐在季冕的腰腹上,双手揪着他的衣襟,时不时便低下头啄吻他一口,发出唧唧的脆响,明亮的眼里满带眷恋与得意。

    季冕一只手扶着他的腰,一只手揉着他极富弹性的翘臀,唇角挂满温柔的笑意。他喜欢小树的热烈,也喜欢他的直白,他找不出任何一点不投契的地方。他的每一面,甚至于每一根发丝,都是他预想中最为钟情的模样。

    他把人拉进怀里,按住他后脑勺,交换了一个唇舌交缠的吻,叹息道,“幸好孟彪毁约了,不然我一定会被醋缸淹死。”

    孟彪就是之前毁约的那名演员,人如其名,长得五大三粗一脸横肉,惯爱在喜剧片里扮演恶人,很有一些知名度。肖嘉树想起孟彪的长相,再看看被自己压在身下,堪称俊美无俦的季哥,不免也打了一个寒颤。

    “季哥,还好你来了!”他把脑袋埋进季冕温暖的颈窝里,嘟囔道,“我现在才发现,自从出道以来,我们一直在合作。我数数看啊,我一共演了三部电影,每一部都跟你搭档,而且只有在与你飙对手戏的时候,我的状态才是最好的,你说神不神奇?”

    “这大概就是缘分?”季冕一边低笑一边亲吻小树发顶,手臂半搂着他,时不时在他胳膊上拍抚一下。他们并排躺在床上,什么事都不干,只是你一句我一句地聊着天,精神世界却都愉悦无比。

    这样的状态就是季冕理想中最好的状态,也是他一直以来梦寐以求的生活。

    “对,我们的缘分真不浅,注定是要在一起的。”肖嘉树大言不惭地说道,紧接着又有些忧虑,“季哥,与你合作久了,我再跟别人对戏总觉得不太舒服,你说要是日后你不在剧组我就演不好戏了该怎么办啊?”

    “那我就追你追到剧组去,你在哪儿拍戏我就跟到哪儿,即便不演任何角色,我也会站在一旁看着你,这样好不好?”说完这句话,季冕满足地叹了一口气。他知道自己彻底完了,这辈子恐怕都摆脱不了小树。他何曾对一个人如此包容,如此依恋?

    是的,不仅小树依恋着他,他对小树的爱与不舍也同样浓烈,他就愿意待在小树身边,时时刻刻看护着他,没有任何理由,也不觉得疲惫或勉强。

    肖嘉树心里的忧虑立刻便消散了,翻身压住季哥,美滋滋地亲他的嘴,“季哥,你不用陪我去拍戏,你经常来给我探班就行了。当我元气快耗尽的时候,只要一看见你,我就能满血复活。季哥,你是我的精神支柱你知道吗?”

    “我知道。”季冕轻轻地揉着小树的腰,目光缱绻。

    两人躺在床上腻歪了很久,又聊了聊剧本的事,这才沉沉睡去。

    翌日,肖嘉树首先清醒过来,感觉小腹绷得很紧,便忍不住蹭了蹭季哥,然后才发现他也硬了,正笔直地杵在自己双腿间。男人都是这样,早上的时候比较容易激动,这很正常。

    肖嘉树是个适应力很强的家伙,昨晚还羞臊难言,如今却已食髓知味。他慢慢贴近季哥的身体,轻轻顶了顶他,却没料季哥猛然睁开眼睛,翻身将他压住,热烈地吻了他十几分钟,用手把两人的并在一处揉弄。

    一阵粗重的喘息过后,肖嘉树彻底瘫软在季冕身下,脸蛋绯红,眼睛濡湿,模样十分诱人。季冕双手撑在他脑袋两侧,吻去他眼角的泪珠,哑声道,“宝贝儿,早上好。”

    老公早上好!肖嘉树心里默默喊了一声,表面却怂得很,小声道,“季哥早上好。”

    季冕手肘一弯,顿时笑趴在他身上。

    肖嘉树掀起被子偷偷嗅了嗅,本就红润的脸颊快滴血了,嗫嚅道,“季哥,咱们去洗一洗,我的那个都沾在你肚子上了。”其实季哥的那个也沾了他一身,气味还非常浓烈,有点像栗子花,很好闻。

    他忽然就想起了在某本科学杂志上看见的一句话——嗅觉的感受对伴侣的选择与性.欲的产生有着不可否认的功能,有时甚至起着关键性的作用。每个人都有自己特殊的气味,就像每个人的指纹一样,各是各的,所以人类会因为“气味相投”而爱。这种爱的味道会狠狠渗入我们的心里,去驱逐躲在里面的孤独和不安。

    现在,他正被季哥的气味包围着,于是所有的孤独和不安都跑走了,只剩下温暖与宁静。如果可以,他真想就这样黏糊糊地抱着季哥躺上那么几小时,等到赵川打电话来催再去片场。他对季哥的眷恋比他自己想象得还要深。

    然而他并不知道,他的眷恋已经像蚕茧一样将季冕包裹了,令他悸动难耐的同时更丝毫也不愿与恋人分开。他双手掐着小树的腰,嘴唇在他颈间游移啄吻,一边低笑一边喷洒热气,“等一会儿再洗澡,我现在只想好好抱你。”

    好,其实我也不是很想洗澡。肖嘉树满意了,悄悄把腿缠在季哥腰上。

    两人温存了好一会儿才爬起来洗漱,本以为今天铁定迟到了,打开手机才发现赵川给他们发来了短信,通知他们今天的戏份改了,晚上九点半开拍,让他们好好研究剧本。

    肖嘉树忍不住偷笑起来,立马提议道,“季哥,要不你今天搬到我那里去住,我们把行李收拾一下?”他的酒店和季哥的酒店离得太远了,来回很不方便。他顿了顿,又试探道,“咱们同居?回国以后也住在一起行不行?”这样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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